本報訊(記者劉兆陽 通訊員易望星 凌勇 王凱)三環線附近一家廢品回收站老闆李某非法焚燒垃圾,被城管隊員查處後,貌似積極悔改,城管一走他又多次焚燒,誰知卻吃了一記“回馬槍”。昨天,江漢區城管委對李某開出了3000元的焚燒垃圾最高金額罰單。
  3月下旬,多名市民投訴漢口三環線羅家嘴10號附近經常有人焚燒垃圾,一燒就是一兩個小時,濃煙滾滾,周圍空氣十分刺鼻。4月3日,江漢區城管執法大隊派執法隊員到該路段調查瞭解情況,在現場發現了大量焚燒過的舊電線,綿延幾十米。經調查,這是附近一家廢品回收站的老闆李某所為,焚燒電線是為了回收裡面的金屬。
  見城管隊員上門,李某表現得十分誠懇,在積極地學習了焚燒垃圾的危害性後,不但一口承認錯誤,還端來水把未燒盡的垃圾澆熄。他連連求情,稱自己家裡經濟困難,希望城管部門能網開一面。鑒於李某態度積極,又是初犯,城管隊員便只對他進行了教育和警告。
  事後,江漢區城管委邀請投訴人王先生、羅先生、邵先生繼續協助監督李某。4月6日、8日,王先生和邵先生先後反映,李某仍然在焚燒垃圾。11日,城管隊員再次上門,將正在焚燒垃圾的李某抓了個正著。昨天,江漢區城管委對李某開出了3000元的罰單。
  3000元是對焚燒有毒有害物質的處罰上限,也是《武漢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》從2002年頒發以來對焚燒垃圾行為開出的最重罰單。市城管執法督察總隊表示,對李某按照上限處罰,是由於他明知故犯、多次違法,而且焚燒的是毒性很大的有害物品,對周邊空氣造成了嚴重污染。  (原標題:武漢開出焚燒垃圾最重罰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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